
第一眼看見它的時候,它正在被掃把趕。
那個菜市場的角落,三四個大人圍著打,狗太小了,跑兩步就摔倒。我女兒拽著我衣角,沒說話,但手一直在抖。她七歲,平時連螞蟻都不讓踩。
我說,你喜歡啊。
她點頭,眼淚已經下來了。
我硬著頭皮上去問,這狗有人要嗎。一個賣菜阿姨抬頭看我一眼,沒主的,好幾天了,你要就拿走,不然晚上市場關門,它活不過今晚。
它被裝進買菜用的帆布袋裡,只露出一個頭。渾身是土和油垢,看不出顏色。女兒一路抱著,手心全是汗,到家了也不肯放。

放下地的那一刻,它直接縮排牆角,頭埋在兩條前腿中間,整個身子弓成一小團。我往前走一步,它就抖一下,耳朵往後貼得死死的。它不是怕,是已經放棄了——那種被追打太多之後,連躲都覺得沒用的樣子。
女兒蹲在旁邊,也沒去摸,只是安靜地剝了一根火腿腸,放在地上。
過了很久,它才抬起頭,試探著伸出舌頭舔了一口。

那個晚上我給它洗澡。溫水衝下去,第一遍全是黑的,第二遍還是黑的。我用了半瓶沐浴露,搓出來的泡沫才慢慢變白。
它一直抖,但沒躲,就站在洗手盆裡,兩隻前爪搭著盆邊,像是知道我在幫它。
吹乾以後,女兒說,媽媽,它好漂亮。
那是我第一次認真看清楚它的臉。奶白色的小土狗,耳朵立著一半,眼睛圓圓的,洗乾淨了竟然還有一圈淡淡的眼線。女兒給它取名叫「幸運」。
煮了一小把掛麵,沒放鹽。它站在碗邊,整張臉埋進去,吃得呼嚕呼嚕響,差點把碗拱翻。吃完抬頭,鼻尖還掛著一截面條,女兒笑著幫它拿掉,它就那麼愣愣地看著她。
從那之後,幸運再也沒離開過她。
每天早上六點半,它準時趴在她房門口,尾巴在地上掃來掃去。門一開,它不撲,就站起來搖尾巴,等她蹲下來摸它的頭。它學定點上廁所只用了三天,從沒咬過一雙拖鞋,連啃骨頭都是輕輕放在墊子上慢慢嚼。
最讓我愣住的是有一次我加班到很晚,拎著電腦包和兩袋水果出電梯。門剛開一條縫,就看見它蹲在玄關,尾巴已經搖起來了。它繞著我的腳轉了兩圈,然後試著叼起掉在地上的塑料袋一角,踉踉蹌蹌往客廳拖。
它以為它在幫我。
那一刻我站在門口沒動。我想起它剛來那晚縮在牆角發抖的樣子,想起那些人揮掃把的動作。這個小小生命,被人追著打了那麼久,被人趕了那麼遠,它竟然還願意相信人,還願意用盡全力去討好一個新家。
現在幸運三歲了,走在路上尾巴永遠翹得高高的。鄰居問這是什麼狗,養得真好。女兒就會大聲說,是我們從菜市場救回來的。
好多人都說,流浪狗帶回家不好養,怕有病,怕不聽話,怕養不熟。
可他們不知道,你給過它一口熱飯,它就記你一輩子。
你給過它一個屋簷,它就把整顆心都掏給你。
它不會說話,但它每天等你回家、守你睡覺、陪你吃飯。它用所有笨拙的方式,一遍一遍告訴你——
謝謝你撿我回來。
換作是你,那天在菜市場,看到那個被人追著打的髒兮兮小家夥,你會把它帶回家嗎。